第二章:我和丈夫的约定(2 / 2)
甲方自愿将自己完全的交给乙方,脱离社会告别人的生活。一天24小时终身成为乙方之私有财产,即奴隶奉乙方为主人,对乙方的命令将无条件的完全服从,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和快乐,乙方对甲方拥有完全的所有权,控制权和处置权,甲方(以下称之为奴隶)不但需要服侍乙方(以下称主人)的生活起居,还必须成为乙方的发泄工具,成为任何乙方想要甲方变成的物品,同时甲方必须遵守以下条款:1.奴隶必须把自己当成是主人的玩物并服务于它的主人。2.奴隶必须按主人的规定穿着,带上狗项圈,铁链以及其他主人规定佩带的饰物。3.奴隶在主人面前必须永远跪着,除非有主人的命令否则不得站力、坐或者蹲,奴隶头部不得高于主人的臀部。4.主人可以按自己意愿可以任意对待奴隶要奴隶做任何事,甚至任意鞭打折磨奴隶让奴隶做自己发泄的工具。主人可将奴隶的嘴作为垃圾桶吐痰、烟灰及粪便,奴隶也必须用嘴巴接受并且在主人大小便之后用舌头舔干净。5.奴隶的身体所有部位都归主人所有,主人可根据自己的喜好留下烙印穿刺戴环等。主人可完全按自己的意愿对待奴隶,即使造成伤害也是奴隶愿意和接受的。6.奴隶没有人格、人权、自主、自由包括身体和器官,所有的一切完全属于主人的私有物品。7.奴隶在任何场合、时间、未经主人允许都不得有任何性的释放或者达到性高潮。8.签合约之日起奴隶自身的一切工作、亲属关系、朋友关系、通讯都必须停止。
附则1.本契约为奴隶按自己真实意愿所编撰,奴隶自愿主动放弃正常人拥有的一切权力,主人拥有最终解释本契约的权利。2.本契约可作为主人之免则条款所使用,主人不承担任何刑事、民事等法律责任。3.在本契约的基础上主人可单方面任意修改或者添加本和约之内容,奴隶必须接受不得有任何异议。4.奴隶自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即主人之完全奴隶,奴隶的一切包括生命均属于主人所有。5.奴隶一但签署本条约永远不得反悔,主人可拍下奴隶各种照片若干以作凭证,若奴隶反悔主人可将照片公之于众。 (奴隶本人要求这样已视忠诚和自愿,属奴隶真实意愿之反映主人不承担任何刑事、民事等法律责任)。6.本条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:
乙方
我看着协议,对着丈夫夭晓说道:“那我的朋友要是联系我怎么办?”
“没事,我已经跟你身边的朋友和父母说了,我陪着你要出国进修,起码三到四年不会有人联系我们。”夭晓看着我,打消了我的顾虑。
我看着协议,虽然我知道这份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应,但是我的内心还是很激动,这意味着我一旦签字,我从此将变成夭晓的一条母狗。
我颤抖的在甲方上面签上了我的名字:
云澜
目前调教任务进度:已签订主奴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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