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88 权相的覆灭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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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是道士蔡道秦以奸杀人,下至狱中,私下打通关节,贿赂铁木迭儿,减免了死罪。

这二本一上,硕德八剌得拜住奏本命御史台鞫之,尽得其情,判刘夔、蔡道秦和八里吉思皆坐罪死刑。

硕德八剌考虑到太皇太后会出面,当下没治铁木迭儿父子之罪。

不过,这消息,使得铁木迭儿惊恐万分,死于家中。

铁木迭儿一死,御史盖继元、宋翼参他,言其上负国恩,下失民望,生逃显戮,死有余辜。

硕德八剌于是命毁所立碑,追夺其官爵及封赠制书,籍没其家。

铁木迭儿有子二人:班丹,知枢密院事;锁南,为治书侍御史。

至治三年,公元1323年十月,被后来的泰定帝以逆党诛杀。

铁木迭儿,为相数朝,害人无数,罪不可恕,终于使得家败人亡,断子绝孙。

《易经》中说:“积善之家,必有余庆;积恶之家,必有余殃!”

铁木迭儿不懂得这个道理,在巴结上太皇太后之后,权力到手,开始飞扬跋扈,为所欲为,终于导致余殃,害死了家人,家破人亡,身败名裂,真是活该!

所以,请那些在做恶的人记住吧,害人之人,终会害死自己,害死自己的家人!

人生在世,还是积善吧,虽然不能让你发财,但是,能让你后福绵绵!

硕德八剌逼死铁木迭儿后,开始放开手来治理国家。

他下诏由吏入官,秩止从七品,恢复了元仁宗时曾经公布但又很快收回的规定。

硕德八剌的诏旨,有一些在京城之内都不克实行。至于罢建寺之费等规定,更是被他本人热衷营造的行为所破坏。

延祐七年十一月,硕德八剌又下诏“各郡建帝师八思巴殿,其别视孔子庙有加”。

他这样的做法,增加了营建项目,甚至已到“民劳役巨”的地步。

至治二年,公元1322年九月,太皇太后去世。

硕德八剌的政治压力顿时减轻,他推进新政的决心也大为加强。

十月,他擢升木华黎后人拜住为中书右丞相,虚左丞相之位而不拜,以示对拜住信任之专;次年五月又以铁失独署御史大夫事,与专任拜住用意相同。

这时,这俩人还已分别兼领左、右钦察卫和宗仁卫事,以及左、右阿速卫和中翊卫事。

农历十月二十五日,硕德八剌任命拜住为中书右丞相,并且不设左丞相,以拜住为唯一的丞相。

在右丞相拜住、中书省平章政事张圭等的帮助下,硕德八剌进行改革,并实施了一些新政。

他的新政主要措施包括:第一、大量起用汉族官僚和士人,张珪、王结、王约、吴险等人都被召超擢。“士大夫遭迸弃者,咸以所长收叙;文学之士,则待以不次之除”。为召起虞集,朝廷遣使赴蜀未遇;求之江西,又不见;时虞集方省墓吴中,使至,乃受命趋朝。可见当时朝廷起用儒臣心情之迫切。第二、推行“津助赋役法”,即在各地确定一部分田亩,“使应役之人更掌之,收其岁入以助役费,官不得与”。在苏湖地区,“凡民田百亩,令以三亩入官,为受役者之助”。此处所谓“入官”,仅指在各义上被征用为官田,实际上助役田多被分配到承当差役的各人户,归他们经营,以其收入作为当役补贴。第三、至治三年,公元1323年正月,诏令朝臣听读审议远仁宗时编纂的累朝格例,并将延祐二年之后新颁格例类集增补入内。二月,遂定名《大元通制》,颁行天下,一共有二千五百三十九条,其中断例七百一十七、条格千一百五十一、诏赦九十四、令类五百七十七。是书条格和断例部分的篇目和编排,分别依照金《泰和律令》和《泰和律义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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