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闻渠点头赞同梁华的说法,他虽然是玩音乐的,但是却不是单纯的技法派。音乐寄托感情,以情动人才能立于不败之地。
这个情不单单指爱情,更多的是一种体验,一种感悟。
有一种人天生就会把这种情感抒发出来,让所有人都感他所感,这是一种天赋,一种旁人羡慕不来的天赋。就好比昨天的那个小朋友。
还有一种人,不算庸才,但是比天才还要再差一点点。这一点点,往往要用百倍千倍的努力去弥补。
就像他那首被誉为催眠界巅峰之作、睡前最佳伴侣的《永夜》,不也是在他还没有失眠的时候自己在屋子里除了必要的生理需求,直接逼着自己睡了整整三天后才睡出来的大作吗?
闻渠觉得,当年的自己同样是以情动人,付出了艰辛的努力,成功的毫不心虚。
就是这种法子有点费作者,他之前还曾经怀疑过他之所以失眠会不会是年少轻狂时睡恶心了,为此他还去看过医生。
梁华把自己的那颗大脑袋凑了过来,一脸的谄媚,和闻渠商量道:“就你刚刚放的音乐,让我拷一份呗?”
闻渠摇头,“这孩子我其实也不认识,就是昨天打错电话才偶然遇见的。没有经过小家伙家长的同意,我不能对录音做任何扩散。”
昨天人家小朋友为了哄他还专门给他唱歌,今天他就把小朋友的录音到处乱发,这种行为不可取。
“抱歉,基于以上原因,这录音目前我只能自己欣赏。”
梁华:听听,听听,这叫人话吗?“不听就不听,谁稀罕啊。”梁华装作不在意的嘴硬道。
等到起来坐了有两个多小时后,闻渠到底还发着烧,感觉自己的身体又有些疲乏后,他摆出送客的架势把梁华赶出了病房。
等梁华走后,闻渠把枕头和身上的被子整理好,然后双手交叠于腹部,平躺着睡姿十分端正的闭上了眼。
半个小时后,闻渠睁开了眼。
果然还是不行吗?他的身体虽然十分疲倦,有着十分汹涌的睡意。但是等到把眼睛一闭上之后,就无论如何也睡不着。
闻渠似乎早有准备,从枕头下拿出手机,然后点开录音,把手机放在枕头上。
闭上眼睛。
十分钟后,伴随着那一声声小燕子穿花衣,还有小朋友有节奏的轻拍手掌,闻渠再次体会到了在天台上时的那种感觉。
那种他在抓住的一瞬间,连翻个身离开天台这么简单的动作都不想做,生怕被惊走的感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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