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2章 买凶杀人(1 / 2)
花头陀此时正在陪人吃酒,他面前搁着一座虎蹲小红泥炉,炉上端端正正地坐着一盆水,炉火烧得正旺盛,盆里“咕嘟咕嘟”地煮着几枚上粗下窄的铜筒子。
这玩意叫“酒烙子”,在酒席宴间可以使用它来温酒。使用时,先用滚水把这种铜制酒烙热透备着,倘若席间酒水冷了,便把它插入酒壶里烫酒,既方便又风雅。
只是,这玩意儿用起来太过麻烦,而且黄铜本身就是值钱之物,拿来烫酒也有些奢靡。
故而,只有在大户人家,往往才会用到这东西。
像那虎蹲红泥小炉,外加那几个小铜盆、铜筒子都是配套的,一套下来大约得值个十贯钱左右,比一把制式的横刀都要贵重。
它们出现在荒废的寺庙里,多少显得有些不伦不类。花头陀这样的水匪,绝不会花闲钱置办这等不当吃不当喝的东西。
事实上也的确如此,这套酒烙子是一次做买卖时,被他使用方便铲“买”回来的。
而其原先的主人,则是一名进京赶考的江南书生,那人连同他的几名学兄、学弟则全都被花头陀用方便铲给铲断了头虽然肯定不如冯贤弟,但俺们这买卖别看做得不大,油水其实也是不少的。守着这条河,每次有肥肉过,俺们只要过上一手,那准能粘上一手的油。”
花头陀吃了一杯酒,仿佛觉得不够尽兴,直接拿起酒壶就对嘴喝了起来。
而被他称作“冯贤弟”的那人,脸上却始终一副不苟言笑的表情,端坐在一块倒塌的天王塑像上,花头陀准备酒水、肉食之类的,压根连动都没有动。
不过,这倒也不是看不起花头陀,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他最近得了“怪病”,整张脸都木了。
姓冯的这人沉吟片刻,开口道:“花兄弟的意思,我懂。接下来,只要你们探听到了从岭南来人的消息,把那岭南来的三个家伙给宰了……家主交代某,事急从权,小弟必有重谢。”
说着话,他就拿出一封早已准备好的一尺见方,三寸高的木匣。
这个匣子平平无奇,也就是由上好的黄花梨所制;打开之后,里面装的东西也很普通,也就是满满一匣子的银子。
看见这阵仗,花头陀的喉咙不由得“咕噜噜”咽了口唾沫,这些东西他可是太喜爱了。
“啖狗肠的腌H玩意儿,”拿出礼物的冯奉先,心里对于这个花头陀满是鄙视。
他是不会告诉这家伙,原本主家是给了他整整一匣子上好的南珠:不是合浦珠,就是媚川珠,足足有一斛之多。
如果去那洛京神都――也只能是去洛京神都――那些珠子能轻易换十数万贯钱,又或者换至少五六百斤成色最好的白银。
这么大一笔钱,现在全归他冯奉先掌管,只是从指甲缝里漏出一点就足以让人色变。
“花老大!”
这时,一名水围寺外面放哨的探子跑了进来,他身后还跟着两名漕工打扮的人。
“二爷派人送来信了,岭南来的人坐上了客船,最多一两个时辰就能经过咱们这苇河口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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